和政县农业局主要职能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州、县直有关农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及县委、县政府关于发展农业的决策。 (二)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农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,调整种植结构,协调搞好农产品供需综合平等。(三)负责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、农业科研、技术推广、科技承包项目的论证、申报实施、检查监督工作。(四)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产品、农业生产资源的价格政策和农村信贷政策,农村税收与财务补贴政策。(五)研究制定并实施农业科研、农业技术推广规划;组织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;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工作;负责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及农业宣传工作。(六)参与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;负责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,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;指导和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。(七)依法组织实施对种籽(苗)、肥料、农药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测、鉴定;负责植物检疫和固定的农业技术标准的实施。(八)主管全县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(油料、水果、药材、蔬菜)园艺生产、协调指导“粮食自给工程”、“菜篮子工程”、“种籽工程”的实施,会同有关部门分配计划内农业生产资料、承担农业查灾、抗灾、救灾工作。(九)开发农业对外经济、技术交流与合作,推动农业对外开放。(十)管理作物种质、地力等农业资源,开发农村能源、保护农业生态环境。(十一)承担农民的科技培训及科技教育工作,不断提高农民素质。(十二)指导各乡(镇)的业务工作;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。 (十三)承担转变农业增长方式,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或增收缓慢的问题,按照“发展、调整、改革、增收”的基本要求,调整农业内部结构,大力开展多种经营。(十四)承担县政府和省、州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地址:和政县城关镇沈家庄新村40号联系电话:0930-5521534 电子邮箱:gshzny@163.com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